校內評估政策
評估政策
本校之評估政策以多元化的評估方式進行,包括教師在日常教學中觀察學生表現、學生自評、同儕互評、多元智能分析、學生進展性評估及總結性評估等,藉以促進教學效能。
一 評估目的
1. 學生方面
1.1了解自己在學習上的強項和弱項,找出個人的學習需要和改善學習的方法,做到自主學習。
1.2 了解自己在學習上的表現,根據回饋,改善學習,鞏固知識。
2. 教師和學校方面
2.1 診斷學生在學習上的強項和弱項。
2.2 提供有效益的回饋,鼓勵學生自我檢討、反思及協助學生訂定改善學習的方法,從而促進學習。
2.3 幫助教師審視教學設計、活動成效,使能適時、適切地調整教學內容和策略,配合學生的學習風格、能力和興趣,藉以提升教學質素。
3. 家長方面
3.1 了解子女在學習上的強項和弱項。
3.2 了解子女的學習表現,作出適當的鼓勵及支援。
二.評估類型
1. 進展性評估:
1.1 着重學習過程和學習進度課堂實作、家課、默書、報告、專題研習、單元評估、網上評估等均屬進展性評估。
1.2 教師觀察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和學習時的投入程度、進行活動時的態度和參與度,或收集學生的課業和習作,藉此查看學生的學習進度,並作出適時、適切的回饋。
1.3 進展性評估可以口頭回饋給予學生,或以分數(例如:100、1/10)、等級(例如:A+、甲+),或用一些顯示達標符號(例如:¡、r、û)來標明學生是否已達要求。
2. 總結性評估:評估成績將記錄在成績表上
2.1.評估次數:全學年共三次
一年級 | 第一次單元評估 第二次總結性評估 第三次總結性評估 |
二至四年級 | 第一次總結性評估 第二次總結性評估 第三次總結性評估 |
五年級 | 第一次總結性評估 第二次總結性評估 第三次總結性評估(呈分試) |
六年級 | 第一次總結性評估(呈分試) 第二次總結性評估(呈分試) 第三次總結性評估(畢業試) |
**從2022-2023年度起,全學年將修訂為進行共三次總結性評估(校方收集各持份者對校內評估次數意見,經行政組員商議,並在校務會議上獲得通過後提交法團校董會,再獲法團校董會通過)。
3. 多元智能評估
3.1 學校搜集學生參與活動、課外活動的數據進行分析。
3.2 分析會將數據歸納成十種多元潛能*,並製作成報表給家長了解學生的潛能、強項和弱項。
3.3 老師及家長能夠以報表結果,加深了解學生的潛能。
**十種多元潛能為語文、邏輯數學 、肢體動覺、視覺空間 、音樂、自然觀察 、創意、人際社交 、個人內省及存在哲思。